“关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 ——纪念第51个世界地球日,暨《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宣贯活动
发布时间:2020-11-30 内容来源:BEAT·365控股

2020年4月22日上午,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部督察中心、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及海勃湾分局的同志深入BEAT·365控股乌海基地,宣贯《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纪念第51个世界地球日。
《条例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旨在保护和改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,防治大气污染,保障公众健康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按照统一规划、统一标准、统一监测、统一监管、统一考核的原则,建立本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,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《条例》的实施,必将对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产生深远而有意义的影响。
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部督察中心副主任信佳、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俊峰、海勃湾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高向和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宣贯,乌海基地主要领导王东升、王招发和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。